宋 继 新
(1904-1990年)
男,原名宋觉民,1904年生,山东临沂市苍山县向城镇黎丘村人。自幼上学,1929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;38年4月至39年7月任赵镈县(今苍山县)独立营排长、十九团排长;39年8月至40年1月,任鲁南四县(临沂、郯城、费县、峄县)边区武装部长;40年2月至40年7月,任四县边区农救会长;40年8月至41年1月,任临沂县七区副区长;41年2月至42年2月,到莒南抗大学校学习;42年2月至44年4月,任赵镈县五区区长等职;44年5月至45年5月,任赵镈县建设委员会主任;45年6月至47年2月,任滕县悔过所所长、司法科科长等职;47年3月至48年7月,任山东渤海区家属管理处主任等职;48年8月至51年2月,任滕县实业科、建设科科长;50年在负责治理泗河工程期间,因成绩突出,记个人二等功一次。其后,因积劳成疾,长期休养。到80年以行政十三级(地专级)离休。1990年病逝,终年86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