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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协会内部联谊交往活动的几点意见建议

[日期:2013-01-25]   来源:齐鲁宋氏文化网-齐鲁宋氏-宋氏协会-临沂宋氏文化协会主办  作者:齐鲁宋氏文化网-齐鲁宋氏-宋氏协会-临沂宋氏文化协会主办   阅读:306[字体: ]

      中国宋氏文化研究会临沂分会

关于协会内部联谊交往活动的几点意见建议

           (征求意见稿)

为了增进宗亲之间的联谊交流,增强协会的亲和力、向心力、凝聚力,对理事会成员之间的联谊交往活动,提出如下意见建议:

一、 参加红白公事及庆典分会常务理事会成员、名誉会长、特邀顾问、顾问,以及各县会长、秘书长等,个人直系亲属举办红白公事(包括企业庆典等重大活动),要相互告知,并由分会办公室通知,可组织相关成员和有来往的宗亲参加。

二、 赠送祝寿匾额对上述父母,凡年满八十岁或以上,可借本人生日,或重要节日,由分会赠匾额,以表庆贺之情;对尚不满八十岁的老人,凡对分会相关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,经分会常务理事会推荐筛选,也可予以敬赠匾额

三、 探望慰问对上述父母、爱人等有病住院时,可酌情安排代表前去探望,以表关怀慰问之情(短暂住院可免)

四、 对市区理事会、监事会成员,遇有上述情况时,可酌情选派代表参加,或通知互有来往的成员参加。

五、 对各县理事会、监事会成员,遇有上述情况时,一般由各县协会负责安排参加。如情况特殊,各县协会提出要求的,分会可酌情安排代表参加。

六、 望事前及时告知,由分会办公室提前予以通知安排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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