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6、宋 光
宋光,1952年生,祖籍山东文登县;现居临沂市。1969年12月参军入伍,到北京军区38军113师炮团服役。历任战士、文书、班长;1976年6月任职排长。期间,因学习努力,工作积极,训练刻苦、团结助人,被评为五好战士、并荣立三等功一次。
1978年7月调入临沂县武装部,历任参谋、副科长、科长、副部长。1995年任罗庄区武装部部长。期间,在军分区机关干部军事训练考核中,取得第二名优异成绩。先后被评为军分区系统学习毛主席著作积极分子、优秀共产党员,荣立三等功。
1996年3月,改任临沂市罗庄区人民政府副区长,长期分管全区的农业农村、水利、畜牧、农机、农业开发、烟草等工作。任职十余年来,使全区的农村土地承包、农村集体财务管理、农业综合开发、植树造林、畜牧养殖、农田水利基础建设、减轻农民负担等多项工作,在全市考核中名列前茅。
2006年因年龄原因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;2008年任政府顾问;因分管工作成绩突出,先后被市委、市政府记二等功、三等功各一次。2010年离岗。现被选聘为中国宋氏文化研究会临沂分会特邀顾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