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0、宋 振 业
宋振业,1935年10月生,祖籍山东省鱼台县李阁镇老君堂村,现居临沂市兰山区。1957年7月,中专毕业分配到临沂地区沂源县工作;1956年入党。先后曾任沂源县水泥厂厂长、沂源玻璃厂厂长、县工业交通办公室副主任。1980年调山东省人民检察院临沂分院工作,先后任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、经济检察科科长、经济检察处处长,院工会委员会主席(正县级)。
本人自参加工作以来,始终遵守党的纪律,服从党的安排,时时处处严格要求自己;坚持刻苦学习,勤奋工作,干一行,爱一行;密切联系群众,认认真真做事,堂堂正正为人。曾荣获临沂地区地直机关模范共产党员等荣誉。
本人热心宋氏文化,敬祖爱亲,积极参加宗亲联谊,主动为临沂分会筹备工作献计献策,深受大家的尊敬与好评;被选聘为中国宋氏文化研究会临沂分会特邀顾问。